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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通门县出台干部关爱暂行办法

2015年11月23日 10:2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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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日喀则11月22日电(记者 王杰)记者近日从谢通门县获悉,为积极推进“阳光监督”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正面监督和日常监督,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关爱提醒的暂行办法》 ,力争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前、防微杜渐。

明确提醒范围。县委组织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轻微、苗头性问题,通过信函告知党员干部本人,作出请党员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提醒。

严格提醒程序。先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提出意见,经审批同意后,用信函方式寄发《关爱提醒通知单》 。同时,明确要求关爱提醒以摘要提示方式填写,相关工作人员对关爱提醒内容要严格保密,对泄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坚持三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体现人文关怀,推进关爱教育关口前移,做到早提醒、常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坚持坦诚相待原则,开展“一对一”、 面对面的谈心,营造温馨、平等的交流沟通氛围,变说教、灌输为启发、疏导,使关爱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坚持注重实效原则,结合党员干部职务职级、个人性格等 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做到分类预警、有的放矢。

及时跟踪了解。注重对关爱提醒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如党员干部被提醒后,发现有更为具体的举报线索或更为严重的情况反映,县委组织部将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了解核实。同时,根据核查结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关爱台账。建立党员干部关爱提醒工作台账,实行关爱提醒全纪录,对关爱提醒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即时登记、实时反映;长期保存信访举报的原始材料,做到提醒对象一人一档,真实记载举报情况、关爱提醒内容、跟踪了解情况等。

责任编辑:刘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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