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日喀则市街道一角,现代化的高楼。 记者 陈林 摄
图为日喀则市航拍全景。 记者 陈林 摄
城乡规划是贯穿改革开放的重要一环。对于身处祖国边疆的日喀则来说,城乡规划事业的萌动和发展更如及时雨,滋润了当地的城乡建设,更为建设和谐文明幸福美丽日喀则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日喀则市城乡规划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6677”总体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工作,着力提升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文明幸福美丽日喀则提供了坚强保障。
城乡规划的萌动和发展
改革开放40年,城镇化取得巨大成就,城乡规划思想理念不断更新,日喀则也在城乡规划的引领下快速发展,先后编制完成3次城乡规划。
1975年,日喀则地委、行署领导对日喀则市城市发展的规划设想开始,1978年初成立了市规划领导小组,作出了《日喀则市城市规划及其发展前景的初步设想》;
1983年,《日喀则市城市总体规划设想草案》完成,并于1985年制订了城市总体及专业规划方案;
1995年,在青岛市第一批援藏干部的具体领导下,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体负责编制完成了《日喀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严格意义上说,这是日喀则城乡规划发展过程中的第一版总体规划。
2005年,随着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推动,城市发展有了新的特点和变化,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已跟不上日喀则的发展形势。在此情况下,日喀则启动了新一轮的规划修编工作。
2014年是日喀则市发展长河中的一个拐点。6月26日,国务院批复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原县级日喀则市改为桑珠孜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仪的不断推进,日喀则作为面向南亚开发开放的前沿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绝佳的发展时机,城市定位和发展策略必须重新进行研究和调整。
日喀则市城乡规划局和市住建局先后启动了又一轮总规的修编工作,于2018年1月5日完成了《日喀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修编工作。
日喀则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介绍,新版总规从市域、城市规划区、城市集中建设区三个层级入手,划定了“三区四线”和“城市空间增长边界”,融入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落实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建设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精心组织,规划编制体系持续完善
为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和加快推进区域城乡统筹发展,不断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增强城乡经济实力,日喀则市统筹做好了各项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总体规划层面,按照日喀则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了《日喀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修编工作,目前已获批复;结合《总规》修编的工作实际,已逐步启动全市18个县区新一轮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全市202个乡镇中,114个乡镇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41个乡镇正在编制总体规划,47个乡镇未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在村庄规划层面,全市1673个行政村(居委会),其中152个村完成规划编制,295个村正在编制规划,1226个村未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要求,为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已要求未完成编制的村庄将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十三五”工作计划。
在专项规划层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6677”战略部署,牵头编制完成了《中国西藏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了《日喀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日喀则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及修编工作。
同时,边境小康村的编制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了边境地区小康村村庄规划技术审查工作,全市边境地区小康村村庄规划计划村共354个,共组织审查了349个村庄规划,市级审查通过了347个村庄规划,自治区审查通过301个村庄规划。
深化改革,城乡规划体制不断健全
推进城乡规划体制改革,重在体制机制创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此,日喀则市城乡规划局实施了一系列举措。
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在项目审批层面,按照全市简政放权工作思路,严格实行分级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市、区县两级规划管理体制。
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建设规划科坚持“从严把关,规范流程,加强服务,阳光规划”的理念,认真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审批资料进行逐项审定,对非法定材料进行了删减,对部分申报材料进行了合并,确保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帮办”的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和建设单位提供“星级”服务。
同时,为了加强和规范日喀则市城乡建设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日喀则市城区私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喀则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试行)》,起草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获批准印发……
一项项管理办法出台,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工作流程,增强了群众的参与度和监督权,使规划审批管理向规划化、法治化发展。
下一步,日喀则市城乡规划部门将继续发挥职能职责,以盯住干、马上办、改到位的劲头,大力弘扬珠峰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日喀则城乡规划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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