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日前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名藏医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将首次在全自治区开展“西藏自治区名藏医”评选工作,目前评选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藏医药管理局获悉,名藏医是指工作在医疗第一线的、学术上有所专长、具有推动医学学科发展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并在防治重大疾病,尤其是疑难复杂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救治具有显著绩效的、享有较高知名度和社会同行公认度的藏医医疗技术人才。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名藏医包括:自治区级、地市级和县级(包括乡镇卫生院)等三级名藏医和荣誉名藏医(针对退休藏医)。对西藏地区符合条件的名藏医将每三年申报评选一次,人数不限。
据了解,评选工作将采取形式审查、综合评议、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名藏医人选。评选结果在行业内进行公示。同时,由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联合发文确认“西藏自治区名藏医”和“西藏自治区荣誉名藏医”人员,授予“西藏自治区名藏医”和“西藏自治区荣誉名藏医”称号,颁发证书,并由卫生厅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编辑 米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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