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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相差14倍

2015年03月21日 10:30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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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最低为63元,相差达91倍。有媒体调查发现,合肥并不是个案,多地住房公积金缴存都存在差额巨大的现象,珠海相差70倍,天津相差65倍,青岛相差57倍,杭州相差43倍,郑州相差20倍。

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于今年4月进行了调整,上限调整为15751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107元,上调幅度达7.5%。下限按照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070元;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200元。上限和下限相差比例,为14倍。

“近年来,我们通过不断调整政策、创新服务手段,使住房公积金有了更加广泛的用途,越来越多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居住条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成都市共有63万户职工家庭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其中,59.5万户职工提取100.1亿元,确保了“应提尽提”;4.38万户家庭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额达133亿元,这其中购买首套房的“刚需”家庭占90%,购买中小户型的家庭超过50%,“去年的资金使用率达到了93.91%。”

此外,该负责人还透露,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严格执行“限高保低”的原则,单位必须按照职工上一年的实际收入情况为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是职工发现单位并没有给自己购买足额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到我们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我们会立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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