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5月22日讯(记者 玉珍)日前,记者从拉萨海关获悉,进口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实施首月,拉萨海关为西藏航空有限公司、西藏峰中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进口货物减征进口增值税169.12万元。加上那曲市先锋医药有限公司、海默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异地报关本地企业减征进口增值税258.16万元,我区外贸企业减征进口增值税共计427.28万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4月1日起,海关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为9%。我区主要受益商品涉及航材、药品、传统工艺品等,进口增值税率均为13%。
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有效减轻了企业进口税负,为企业提升管理、研发创新、开拓市场提供了更多资金支持。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