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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五部门联合整治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乱象

2019年05月27日 10:1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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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梁兰)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监管,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乱象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依法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无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查处假冒藏(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虚假宣传和擅自开展近视治疗的非法行为;查处违规冒用藏(中)医药名义或假借藏(中)医药理论、技术欺骗消费者,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严厉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违法违规宣传行为,依法查处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和个人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的行为,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查假冒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虚假宣传近视矫正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虚假宣传近视矫正的网站平台,严肃查处涉及眼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眼镜制配、眼视光产品等行业和领域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涉及眼镜和眼镜片计量标准化、认证、质量违法行为以及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眼视光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名称、说明书或者标签包含“近视治愈”等容易误导的词语以及实际产品功能不相符的行为。严厉打击眼视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自2019年5月起,至12月结束,为期半年,分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并提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加强科普宣传教育、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格桑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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