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藏新闻网 > 生活消费

这些老物件你家有吗?很多人想听它的故事

2019年07月16日 16:44    来源:快搜西藏    
分享到:    

号外!号外!商报君这里有一个特大好消息,我们正在征集老物件、老照片。ta,或是一份旧报刊,或是一枚印章、或是证件……总之,只要让人一眼看到就能感到充满红色记忆的老物件,你家有吗?如果有,就快快跟我们联系吧!

1.征集范围

1、与西藏知青上山下乡运动史实有关的报刊、文告、信件、日记、文件、手稿、老照片和图文影音资料;英烈模范人物的遗像遗物。

2、反映西藏革命建设初期至改革开放初期历史变迁的老物件、牌匾、契约、票据、钱币等实物资料。

3、反映西藏革命建设初期至改革开放初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各类文书以及宣传图片、书刊报纸等实物资料。

4、西藏革命建设初期至改革开放初期获得中央、省级机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杯、奖牌等。

5、反映西藏革命建设初期至改革开放初期党、政、军等组织和爱国民主人士、著名人物、知名学者、作家、艺术家的图片、资料等。

6、反映西藏革命建设初期至改革开放初期区划调整、人文风貌、社会发展、特色乡村等实物资料。

7、反映西藏革命建设初期至改革开放初期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教育等变迁的民俗用品。

8、其它西藏革命建设初期至改革开放初期具有历史性、价值性、可考性的实物。

2.征集要求

1、征集物品不限材质、造型、工艺、用途等,外观要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非仿制品,能够反映时代印记和历史沧桑感。

2、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照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3、应征人所持有的物品必须具有合法权属来源证明且是合法收藏;应征人应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应征人也可指定委托人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

4、实物和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等),如果发现侵权纠纷或违法违规的情形,后果均由提供者承担。

3.征集方式

1、捐赠。本着自愿原则鼓励无偿捐赠,颁给捐赠证书。

2、征购。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实物资料,所有者或收藏者愿意出售的,协商有偿征购。

3、复制。所捐赠的物品及资料,经鉴定确有价值,所有者不愿意出售、捐赠的实物资料,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

4.征集办法

1、西藏传媒集团邀请专业人士成立老物件、老照片评定小组进行鉴定、评选,凡符合收藏标准并愿意捐出收藏品的,颁发捐赠证书,并视价值给予一定奖励。

对收藏者无意出让的,为让展出更为丰富,可协商借展,待展览结束后原物归还。

2、征集时间

2019年7月9日-10月31日

3、投送方式

(1)来件请寄西藏传媒集团“林周基地项目办”收,并在信封上注明“老物件、老照片征集”字样。

(2)数码照片请备注好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等相关介绍后,发至西藏传媒集团“林周基地项目办”电子邮箱,并在主题中注明“老物件、老照片征集”字样。贵重物件或不便携带的物件,也可先将物件拍照并备注好物件名称等相关情况后发至电子邮箱,经西藏传媒集团“林周基地项目办”确认后,再协商征集进馆事宜。

(3)可将老物件、老照片直接送至西藏传媒集团“林周基地项目办”。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巴卓玛 张婷

热线:0891-6345792

手机:13549078503 18889098110

邮编:850000

地址:西藏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西藏传媒集团


责任编辑:格桑卓玛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