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工业转型升级,近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加强合作交流,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的通知>的通知》,协商确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和重点支持方向。
优惠政策和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重点支持工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四大领域正常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对列入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给予前期贷款支持。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对中央财政资金、对口援藏省(市)项目资金尚未到位但资金来源有保证的项目,给予周转性贷款支持。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可执行西藏优惠贷款利率,即一年之内(含一年)2.35%;一至五年(含五年)2.75%;五年以上2.9%。与此同时,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与西藏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等融资主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开发性金融融资、融智优势,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将企业做大做强。
为进一步发挥合作优势,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以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共享工业绿色信贷项目信息及调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记者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了解到,在过去的时间里,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综合金融优势,在重点产业加强绿色信贷,为推进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和资金保障。截至今年7月上旬,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在我区累计发放贷款932亿元。其中,向农林牧渔业发放贷款34.96亿元;向采矿业发放贷款57.76亿元;向制造业发放贷款5.16亿元;向电力行业发放贷款141.44亿元;向建筑行业发放贷款11.14亿元;向批发零售行业发放贷款126.84亿元;向航空领域发放贷款126.84亿元;向铁路领域发放贷款28亿元;向公路领域发放贷款253.3亿元;向信息技术服务业发放贷款4.58亿元;向棚户区改造领域发放贷款68.59亿元。
据悉,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与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共同秉持“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信贷”理念,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合作共赢,共同助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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