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海霞)日前,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缴存职工身体健康,方便业务办理,根据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宜。据悉,鉴于全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市(地)资金管理中心加强引导,凡可网上办理的尽量实现网上办理,并进一步改进服务,进一步提升网上渠道办理率。要支持各缴存单位通过网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人员变更、信息变更等业务,鼓励缴存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厅办理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以及结清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对于因新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自住住房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等提取业务积极稳妥创造条件,逐步实现不见面申报、不跑腿办理。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序引导缴存职工通过网络申报,审核符合条件的预约面签实行“见一次”办理。
此外,要求各中心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当地政务公众号、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条例和各项住房公积金政策,切实让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全面了解各项政策要求、办理条件。对于缴存职工的来电、来信,要及时准确予以回复,做到能以电话方式回答、网络方式咨询的业务,尽量避免让缴存职工到现场。
《通知》还指出,各中心要加强对业务大厅、办公场所的日常消毒,加强通风和安全防护,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干净卫生的服务环境。受理现场办理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快业务办理进度,提升服务效能;也可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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