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我区历来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2021年自治区进一步健全租赁补贴制度,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管理办法》(藏政办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办法》),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均可领取该补贴。
据悉,《办法》规定了租赁补贴主要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发放,且降低了准入门槛、调整了补贴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规范了管理制度,租赁补贴标准从225元/人·月提高到最高300元/人·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自我区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制度以来,每年发放租赁补贴6000-10000人左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和城市困难职工得到重点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纳入保障范围,“惠民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推进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把租赁补贴作为促进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抓细抓紧抓实,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群体全覆盖、住房全保障。符合条件但尚未领取租赁补贴的群众可通过“公租房”APP线上申请,也可通过当地街道办事处、西藏政务服务网(https://www.xzzwfw.gov.cn)、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https://qhd.zfgzf.ccbhome.cn/qhdgzfww/soar/gzfwwxx/pages/index.jsp)或咨询当地住建局等渠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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