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治理工作,山南市琼结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县委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精神,要求全县各项目单位新开工项目招投标后,项目业主单位必须要求中标单位(施工方)按照中标价(合同总造价)的4%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上交到县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特定专户,由县人社局出具《琼结县建筑(矿山)行业农牧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后,项目业主单位方可让中标单位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该县人社局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0.5万元,涉及4个工程项目,新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正在收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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