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山南

错那县人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雅砻行活动”督导检查暨宣讲活动

2022年07月28日 18:25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通讯员:向秋仁青
分享到:    

为扎实推进错那县“民族团结进步雅砻行”活动,确保民族团结观念扎根在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僧人心中,在基层人大和涉宗领域营造全员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错那县人大法制司法民族宗教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组成督导检查组于7月25日至26日深入觉拉乡、卡达乡、错那镇、觉拉寺管会、卡达寺管会、贡巴孜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雅砻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暨宣讲活动。

现场照片1.jpg

督导检查组首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提问、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乡镇“民族团结进步雅砻行”活动开展情况和各寺管会对民族团结进寺庙工作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情况等十项内容进行了详细检查。

随后督导检查组组织乡人大、宣传、统战负责人及寺管会干部、僧人召开了以“民族团结进寺庙,和谐稳定我出力”为主题的座谈会。听取了各寺管会开展民族团结寺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解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要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民族团结进步进寺庙为契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雅砻行”活动,结合“四条标准”、“三个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僧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现场照片2.jpg

座谈会最后,县人大法制司法民族宗教委员会代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驻寺干部及寺庙僧人详细宣讲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强调驻寺干部及寺庙僧人要充分认识自治区颁布“两个条例”的重大意义,强化对“两个条例”内容的学习宣讲,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宗教领域生根发芽,确保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实效,为推动藏传佛教中国化,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奠定坚实基础。

宣讲活动中共发放藏汉双语民族团结相关宣传资料共98份。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