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查县公安局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保安全”工作态势,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公安机关监管责任,有效防止了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近日,加查县公安局打击处理一起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案件。
2023年4月21日,加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对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施工现场爆破作业检查时,发现未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及安排警戒人员,实施爆破作业,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单位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同时,加查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对辖区涉爆企业、仓库存储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库房、作业项目、运输车辆等逐一进行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清缴非法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二是在集中开展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加强对民爆物品储存库和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爆物品储存库账物一致,严查爆破作业人员证、人员卡以及领用登记是否一致;三是督促涉爆从业单位严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在岗带班和日报告安全情况等制度,严防民爆物品流失、被盗。
公安机关提醒
各涉爆单位务必要牢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不触碰安全红线,确保炸材的绝对安全,坚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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