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生态

​拉萨市当雄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亮点:天蓝草绿景如画

2023年05月05日 10:32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史金茹 卢文静 王莉
分享到:    

5月的当雄,即将开启一年中最美好的时节。草场青郁葱茏,牛羊肆意撒欢,生机无限。

当雄,藏语意为“挑选的草场”。作为一个纯牧业县,当雄有着广阔的草场面积、清澈的湖泊水源。

2022年,拉萨市当雄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完成中央、区、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保持良好态势。

加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鲜明提出,要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当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完成编制《当雄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当雄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乡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及《村居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方案》;完成生态振兴季度任务调度清单上报,并印发《当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生态振兴组任务分工及2022年工作要点》。

为实现天然草场永续利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当雄县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草畜平衡制度,2022年,拨付全年生态岗位补助资金877.1万元,拨付比率100%。同时,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培训2次,参与人数140余人次。开展生态环境宣教活动9次,参与人数2万余人次,发放价值4.8万余元的环保物品,没收不可降解塑料袋2000余袋。

一系列有效的措施,让如今的当雄草原生机盎然。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距县城30公里的龙仁乡郭庆村,过去受地理条件和基础设施限制,无法实现居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对村容村貌影响很大。郭庆村被列为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后,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基础设施完备,居住条件得到大幅改善。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和构建优美人居环境的基础,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实现美丽当雄的关键。为此,当雄县紧盯大气、水体、土壤三大领域,紧抓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确保当雄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

立足“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当雄县制订印发《当雄县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完成218个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发放;完成环评网上登记备案45个;完成编制《当雄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技术评估报告》;实施堆龙曲(藏布曲)水质在线监测项目。

2022年,当雄县开展河道整治7次,开展县级巡河(湖)6次、乡镇级73次、村级290次。投入625万元用于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乡镇综合环境整治能力建设,无害化处理城镇生活垃圾2.43万吨、建筑垃圾500余吨、河道垃圾140余吨;取缔“脏乱差”公厕1个和11处垃圾转运站,清理“脏乱差”公厕11个;开展危废专项检查4次;执法330次,出动660人次,累计录入移动执法数据37条,对2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金额为5.875万元。

整改问题落地见效

2022年,当雄县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关于“拉萨市当雄县当曲卡镇曲登社区一家隶属于中铁三局的西藏赋燊实业有限公司挖取周边砂石后未恢复生态,设置围栏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赴当曲卡镇曲登社区就该案件进行现场核查,召开案件交办会,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在纳木错景区,以前部分商户及群众擅自扩建临时游客接待板房,景区建筑杂乱无章,不仅影响了纳木错生态环境,也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感。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当雄县高度重视,认真完成107户临时建筑和45个摊位的拆除工作。

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当雄县委、县政府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制订并印发《当雄县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当雄县关于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全面深入展开排查工作。开展日常督察4次、现场督办60余次,下达检查记录单76份;及时整改“廓琼岗日冰川无序开发”和“那拉高速羊八井至当雄段取土场和砂石料场”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共涉及自治区、拉萨市专项督察整改问题14条(自治区7条、拉萨市7条),已全部落实整改。

责任编辑:罗宗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