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5月14日讯(记者 李梅英)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我区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有关政策文件,确保我区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发展,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我区构建了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积极储备绿色低碳项目,截至目前,我区碳排放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碳排放量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在清洁能源建设与使用上,2023年,全区能源行业投资名列全国前茅,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5.05%,位居全国第一。全区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车占比超86%,拉萨、昌都公交车全部实现新能源运行。
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农牧业、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推广节能环保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作,开展水泥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组织全区水泥、采矿、藏药行业和数据中心等20家企业开展能耗监察、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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