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隆县坚持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精准的“把脉问诊”和“健康体检”,聚焦督察转办问题整改,以环境优化、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擦亮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底色。
洛隆县调整充实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的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研究部署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整改工作要求,积极认领问题,形成了《洛隆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办结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记者 万慧)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