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 为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加强生态保护,保障生态安全,促进青藏高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美丽中国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2日启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于2023年颁布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特定区域生态保护的法律,确立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系统构建起相关的生态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为全面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记者22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7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将赴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5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各检查小组赴地方工作时,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中,将重点检查8方面内容:法律宣传普及和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情况;协调机制建立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生态安全布局情况;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生态风险防控情况;保障与监督情况;法律实施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完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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