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西格办宣教科,西藏大学、西藏民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08]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拉萨市通过双向选择,公开招考中学教师105名,小学教师95名。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考对象
2008年定向西藏教育系统就业的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考数量
拉萨市中学教师岗位105名,(本科),小学教师岗位95名(本科2名,专科93名)。
三、招考条件
1、小学教师岗位从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中招考;小学教师岗位(体育专业)和中学教师岗位从区内生源(含内地西藏班生源)区内外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区外生源区内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考。
2、拉萨生源毕业生(指上大学之前或上内地西藏班之前户籍在拉萨的生源)参加招考。其它地区生源的毕业生(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地区和西格办、西藏民族学院生源,区外生源区内高校就读毕业生)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也可报名参加招考。
3、参加拉萨市双向选择、公开招考的毕业生,未被录用的,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调剂安排到其它地区就业,毕业生不能再返回生源地就业。
4、《西藏自治区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已明确为定向培养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天津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涪陵师范学院、乐山师范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定向西藏教育系统就业师范毕业生)不参加此次招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8年5月20日—5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区外高校毕业生通过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名。区内院校(西藏大学、西藏大学农牧学院、西藏民族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院校为单位通过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毕业生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
毕业生于2008年6月1日—4日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确认报名;经确认未报名成功的毕业生,于6月5日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补报,逾期不再补报。
(三)网上下载政审表
毕业生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名时下载并打印《拉萨市2008年从高校师范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中小学教师政审表》。以院校为单位将政审表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拉萨市教育体育局师资管理科,邮寄地址:拉萨市林聚路8号拉萨市教育体育局,收件人:琼珍,邮编:850000,邮寄时间截止6月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资格审查
1、由拉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2、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发放
区外院校毕业生于2008年7月1日—8日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区内院校毕业生以院校为单位于2008年7月1日—8日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发给毕业生。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8年7月10日上午10:00—12:30。
(二)考试科目
按照本人所学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若考试科目中没有本人所学专业,可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在规定考试科目中任选一科参加考试。
中学教师分科目综合考试内容:大学专业知识30%,高中专业知识35%,政治(含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时事)5%,教育学5%,心理学5%,中学教材教法10%,写作能力10%,考试总分为150分。
小学教师分科目综合考试内容:高中专业知识30%,初中专业知识35%,政治(含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0日时事)5%,教育学5%,心理学5%,小学教材教法10%,写作能力10%,考试总分为150分。
(三)考务工作
1、考点设在拉萨市(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2、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由自治区教育厅和拉萨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派出巡考组分赴各考点巡视考务工作。
4、对考试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取消其在教育系统就业的资格。
六、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由拉萨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专业需求计划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线),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拟录用人员的面试、政审等,由拉萨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录用派遣
1、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到拉萨市教育体育局报到,经拉萨市教育体育局再次确认资格合格后,由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统一办理正式派遣手续。
2、在公示中反映出问题的毕业生,经有关部门核查,确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经政审不合格的毕业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取消其在教育系统就业的资格。
4、因公示、政审等出现的录用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双向选择、公开招考各环节的工作。
联系电话:0891—6339514(拉萨市教育体育局)
0891—6325863(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0891—6331528(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1、拉萨市中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2、拉萨市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拉萨市中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01、中学汉语文
02、中学数学
03、中学藏语文
04、中学英语
05、中学物理
06、中学地理
07、中学音乐
08、中学政治
09、中学生物
10、中学历史
11、中学化学
12、中学美术
13、中学职业教育
附件2:
拉萨市小学教师岗位公开招考专业考试科目
01、小学汉语文
02、小学数学
03、小学藏语文
04、小学英语
05、小学美术
06、小学音乐
07、中学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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