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1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我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80分。
据了解,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我区的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应试人员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另外,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达到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自12月1日起2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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