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NTET)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用于测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水平考试。举办该项考试的宗旨是: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0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开考级别
教学人员(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规定:参加由自治区电化教育馆统一组织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培训,并取得结业资格的教师方可报名参加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的考生除外)。
(二)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本、专科)专业,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类藏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须分别有教育学、心理学和外语教学法三个科目单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
2009年4月6日-26日。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无条件的考生可到考点现场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报名网站,在网上按要求填报完个人信息后(第一次报名须注册),再到相应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缴费,考生报名才能生效。考生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一个科目。
(二)资格审查和交费的时间限制: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5个自然日内(从报名成功的下一天开始计算)到相应的考点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接受资格审查(考生凭培训结业资格证明或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缴费和电子摄像。
五、考试
(一)考试地点: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上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2009年5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0-15:00,16:00-18: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证书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由教育部监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颁发。证书内容以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通用。
七、其他
为了更好的为考生提供服务,帮助广大教师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我办征订了由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指导,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编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备考指南》(以下简称"备考指南")。《考试说明》各科考试通用,《备考指南》分语文分册、数学分册、英语分册、综合分册Ⅰ(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综合分册Ⅱ(中学品德、中学历史、中学地理)和综合分册Ⅲ(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小学品德、小学音乐、小学美术、中学音乐、中学美术)。欢迎广大教师前来团购。
教材发行电话:0891-6335094。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0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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