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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程序公开

2015年03月21日 11:22    来源:《西藏商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董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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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广大考生对考录后续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近日,自治区公开考录办公室公告了即将开展的工作及程序。

    目前,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正在按照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况单独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自治区公开考录办公室将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表现。

    报考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公务员和基层中小学教师职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我区家庭困难的子女,凭民政部门或学校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

    报考公安部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公务员和基层中小学教师职位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将公示。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就业报到证(区外院校毕业生)、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自治区公开考录办公室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复审,考生须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就业报到证(区外院校毕业生)、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并接受复审。合格者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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