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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今年将帮助九千四百名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5年03月21日 11:22    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    记者 杨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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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是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西藏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把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民生之本来抓,力求通过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在今年内帮助94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就业人数占高校毕业生总数的85%。

    为做好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市)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参加教育系统内双向选择,在教师岗位就业;其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自治区有关部门将通过公开考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招聘会、人力资源洽谈会等形式帮助其中的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通过举办推销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人力资源洽谈会等形式,力争推荐1000名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内外各类企业就业。

    据了解,从4月初开始,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专人,组成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讲团,分赴区内各高校宣传就业方针政策和自主创业经验,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用鲜活的创业典型事迹激励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大胆创业,自主创业,走出一条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路子;5月中旬,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6月中下旬,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区内用人单位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将就业岗位送到校园。同时,还将在高校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地(市)举办专场人力资源洽谈会;7月,自治区人事部门将完成公开考录新录用人员的录用和派遣手续,并会同自治区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8月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居委会)组织工作;8月下旬,自治区人事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高校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自治区还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救助,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和岗位帮助;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现“就业有技能”;继续实施“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财政部门发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奖金”的规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推行学历证书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解决企业需求和技能人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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