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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西藏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的通知

2015年03月21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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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教师〔2008〕16号

    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西格办宣教科,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做好2008年西藏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制定了《2008年西藏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西藏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8年西藏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为做好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以下流程:

一、幼儿师范毕业生

1、报到

2008年6月20日—25日。毕业生报到时须持《西藏自治区2008年中等幼儿师范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本人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书面政治鉴定和政审表)、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等。


2、就业

各地(市)于2008年6月26日—30日完成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3、就业报到证发放

各地(市)于2008年7月1日—5日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办理就业报到证。

4、各地(市)不同意接收的毕业生

2008年7月6日—10日在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报到。报到时须持《西藏自治区2008年中等幼儿师范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本人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书面政治鉴定和政审表)、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等;教育厅师资管理处于7月11日—15日完成其调剂就业工作。

二、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师范毕业生

凡不参加拉萨市小学教师岗位双向选择考试,属区内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按以下流程就业:

1、报到

毕业之日起至2008年7月10日。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持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政审表等。

2、就业

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于7月11日—15日完成已报到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3、就业报到证发放

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于7月16日—20日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本科师范毕业生

凡不参加拉萨市中学教师岗位双向选择考试,属区内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按以下流程就业:

1、报到

毕业之日起至2008年7月15日。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区内院校毕业生持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政审表等。

2、就业

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于7月16日—20日完成已报到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3、就业报到证发放

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于7月21日—25日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办理就业报到证。

四、拉萨生源和区外生源未参加拉萨市教师岗位双向选择考试,需调剂就业的毕业生,按以下流程就业:

(一)区外院校毕业生

1、报到

2008年7月5日—15日在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报到。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政审表等。

2、就业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

管理处于7月16日—20日完成已报到毕业生的调剂就业工作。

3、就业报到证发放

毕业生于7月21日—25日到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二)区内院校毕业生


1、各有关院校于7月10日—15日将此类毕业生有关信息报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2、自治区教育厅于7月16日—18日下达此类毕业生就业计划。

3、各有关院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就业计划,结合毕业生综合成绩,提出就业方案,于7月19日—20日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4、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同意后,各院校于7月21日—22日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

5、毕业生于7月23日—31日在各地区报到。报到时须持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政审表等。

6、各地(市)于8月1日—5日完成已报到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五、参加拉萨市教师岗位双向选择考试被录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由拉萨市教育体育局制定。

六、参加拉萨市教师岗位双向选择考试、未被录用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另行制定。

七、区外生源区外院校定向西藏就业师范毕业生

2008年7月10日—20日在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报到。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师资(人事)部门派人参加报到工作。报到期间,由各地(市)与毕业生供需见面,通过双向选择录用。

教育厅师资管理处于7月21日前完成就业报到证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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