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09年首次从自治区创业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专款,设立“西藏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艾俊涛说,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贴息。对合伙创业的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累加小额贷款。
同时,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3年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牧区经纪人职业的毕业生,免交5年的工商管理费用。
从2006年开始,西藏的专科毕业生不再计划分配,从2007年起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也不再计划分配,均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目前,西藏已有不少大学毕业生走上了自主创业的道路。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