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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问答

2015年03月21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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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顿珠,是一名2006 年应届大学毕业生,自毕业至今未找到正式工作。现在想自己开一家餐厅从事经营活动,税收上能享受什么优惠?

    答:顿珠同学你好!

    首先非常感谢你能来电咨询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如果你在西藏开餐厅从事经营活动,能享受以下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西藏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首先必须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但由于顿珠同学你是2006 年应届毕业生,因此在办理税务部门相关手续时将享受免交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优惠政策。

    2、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西藏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须向税务部门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顿珠同学由于你自2006 年大学毕业至今未实现就业,因此凭西藏各级劳动部门核发的《就业和再就业优惠证》,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可以享受每年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你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顿珠同学,如果你开的餐厅月营业额小于5000 元(不包括5000 元),那么你可享受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优惠,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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