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学院位于古都咸阳渭水之滨,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一所办在内地的民族高等学校。她是西藏创办最早的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建校的西藏公学,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西藏民族学院。
建校46年来,西藏民族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学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今天的西藏民族学院已经具备了较强的办学实力,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为主,文、理、经、法、管、教育相结合的多学科的现代化高等学校。现设有民族学、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哲学(西藏宗教方向)、中国古代文学4个硕士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哲学、法学、行政管理、民族学、档案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体育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等22个本科专业和会计电算化、财会管理、财务会计、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广告策划与制作、旅游酒店管理、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高等护理等17个专科专业。学院主要面向西藏招生,并在全国十余个省区轮流招生,各类在校生7000余名,其中藏族学生达3100余人。
学院有一支忠于党的民族教育事业、整体水平较高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员工741名,藏族教职工44名,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500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0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6人。学院教学科研成果丰硕,有数十项成果获得了国家、省(区)的奖励,许多研究领域在区内甚至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藏学研究在国内外学术界获得了良好的声誉。现出版《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和《教学研究》两种学术刊物。
学院有着良好的办学条件,较为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拥有藏书50余万册的图书馆、功能齐全的教学医院、电教中心、计算机中心、文科实验中心、语言实验室等。学院占地630余亩,校园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景色怡人,是莘莘学子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理想场所。
46年来,西藏民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面向西藏、服务于西藏的办学宗旨,以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的校风、学风,培养了3万多名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他们当中有不少人已成为西藏自治区的区、地、县级领导干部,有相当一部分人已成长为西藏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骨干和高级人才,学院因此赢得了“西藏干部的摇篮"的美誉。
当前,西藏民族学院已明确了“立足西藏,兼顾当地,面向全国”的办学思路,依靠在科教大省陕西的办学优势,不断挖掘潜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力争把民院办成教学科研型综合性民族大学,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特别是西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
新的世纪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加快学院的的建设和发展,我们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投身西藏教育事业。
西藏民族学院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博士待遇:
学院一次性提供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1万元;配备电脑、电话;提供三室一厅公用住房一套;博士配偶随调;院内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待遇:
根据专业是否急需及人员具体情况,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以内;院内享受讲师相关待遇。
有意者请将个人应聘资料(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主要学术成果、联系地址、电话)函寄或电话、E-mail联系。
责编:巴桑旺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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