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报名时间、地点
1.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3月18日至2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7日至31日。
2.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各地(市)招生办,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和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
3.借考手续由自治区招生部门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于4月底前在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4.各地(市)招生办、各高级中学须在4月底前完成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各类照顾政策、各类加分的审查和公示。
5.自治区招生部门在5月10日前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返回各地(市)招生办。
6.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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