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获悉,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12月4日会议研究同意,2016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专科起点升本科:文史中医类:少数民族90分,汉族100分;理工类:少数民族75分,汉族90分;经济管理类:少数民族75分,汉族80分;法学类:少数民族110分,汉族115分;教育学类:少数民族95分,汉族115分;农学类:少数民族90分,汉族100分;医学类: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15分。
高中起点升本科:文史类: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10分;理工类:少数民族100分,汉族105分。
高中起点升专科:文史类(脱产):少数民族135分,汉族145分;文史类(函授):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理工类(脱产):少数民族126分,汉族135分;理工类(函授):少数民族85分,汉族95分;艺术类、体育类: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中起点升专科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执行。区外少数民族考生执行汉族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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