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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西藏培训非遗保护工作者3000余人次

2017年03月30日 10:0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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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韩海兰)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近年来,我区非遗工作强化立法、学法、普法、用法各个环节,广大非遗工作者更加熟练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认识不断深化,依法保护意识不断强化,“非遗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动我区非遗保护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2011年自治区文化厅启动了地方非遗法规制定工作,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区非遗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市地也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配套法规,我区非遗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实现非遗保护工作制度先行、有法可依。同时,普法工作也做到广宣传、全覆盖、无盲区。

为了提升“用法”能力,自治区文化厅借助举办“唐卡传承人论坛”等各类活动,讲解宣传非遗法律法规;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群的研修研习培训工作,邀请非遗保护专家进行授课;先后举办全区文化干部学习贯彻非遗法律法规专项培训班10余期。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自治区文化厅组织我区各级非遗保护工作者学习培训3000余人次、20000余课时,极大地提升了非遗保护工作者学法用法能力,我区非遗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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