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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教育厅发布2018年内地西藏高中班(校)招生通知

2018年04月26日 09:5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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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刘欢)2018年内地西藏高中班(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正常进行,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2018年内地西藏高中班(校)招收西藏区内初中应届毕业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招生计划、生源比例、招生对象、报名条件、考试录取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为两代以上(含两代)聚居在藏的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在藏),以及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在藏)。

《通知》中提出,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藏,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我区干部职工;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子女考生户籍在藏,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我区城镇居民;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须为我区农业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我区农牧民;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藏(截至当年4月30日)其父母至少一方在藏工作八年以上(含八年,截至当年4月30日)。另外在政治方向和身体条件方面也有所要求。

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须提供乡(镇)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我区范围内农牧民的证明材料。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须提供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分别出具的其父母至少一方为本单位和我区范围内工作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时间、该生是否为进藏干部职工的亲生子女等。

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校)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市(地)教育(体育)局按照报名资格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要重点对考生提供的户口本原件、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考生所在学校分别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通知》中指出,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公安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根据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对符合内地西藏高中班报考条件的,安排到内地西藏班。

内地西藏高中班学制为三年。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校)需填报有相应志愿,没有志愿不予录取(报名时不设置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在划定政审体检分数线后由西藏教育考试院组织填报)。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录取分插班高中及普通高中两个批次,插班高中批次设置8个学校志愿,普通高中批次设置4个学校志愿,均设置学校服从调剂选项。

插班高中批次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插班高中同分排序原则:首先将同一类别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分相同,则按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物理、化学;普通高中批次继续执行“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投档原则。

责任编辑:何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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