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6月25日讯(记者 王莉)今天下午,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6月25日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批准,我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75分,汉族46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320分,汉族35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48分,汉族169分。
(二)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27分,汉族445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78分,汉族33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10分,汉族213分。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该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1.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24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04分,汉族118分。
2.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95分,汉族235分;
专科:少数民族147分,汉族149分。
三、部队生源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
本科:267分。
2.理工类
本科:18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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