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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网友咨询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问题获回复

2023年04月17日 17:17    来源:人民网西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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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拉萨4月3日电 近日,西藏拉萨一网友通过“领导留言板”留言,就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问题进行咨询。网友留言表示:“我于2019年西藏高校毕业后,与安徽省的一家公司签三年合同,但安徽省公司的项目在拉萨,本人在拉萨工作且社保也缴在拉萨,请问申请退学费的话属于区外企业还是区内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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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截图

收到留言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网友反馈,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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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截图

经核实,网友于2019年于西藏某大学毕业,毕业当年与安徽省的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该公司在西藏未设立分公司但有项目,网友被公司派至拉萨工作,且社保在拉萨缴纳。根据《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管理办法》及《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8〕163号)第五章第十五条“由高考生源地(限我区生源)的县(区)教育局对区外企业就业并提交申请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身份和信息的审查与资格认定...”的规定,该网友符合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申报条件。

据回复,工作人员已告知网民本人,于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同时提供公司委托其他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区教育厅将按程序审核落实。详请咨询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91-6599613。(吴雨仁 边子捷)

责任编辑:董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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