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组建于1998年,2001年1月正式上划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理、专卖专营”管理体制,目前下辖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阿里六个地市局(公司)。
近年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精心谋划推进西藏烟草高质量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做出了较为突出贡献。
根西藏烟草改革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一批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相应的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认证材料。
(二)聘基础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要求;
7.符合行业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规定。
二、招岗位需求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以及第三方机构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期间在前程无忧、前程无忧成都频道进行网页报名,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应聘资料,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2.上传的应聘资料应为PDF格式,包括:
(1)学生证扫描件;
(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人员此项为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若尚未取得留学认证报告可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3)院系签章或学校教务系统下载的各学年成绩单扫描件;
(4)各类奖励、证书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和在线测评
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若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招聘岗位不超过1:10的比例择优选取拟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如有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将从其他岗位报名考生中协调产生。资格审查通过拟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将以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在线测评,应聘者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遵照执行的或逾期未作答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在线测评只有一次机会,请应聘者及时关注邮箱及短信,认真进行作答。
(四)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在线测评的人员。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在拉萨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比例分岗位选取面试人员,最后入围人员如有同分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考试,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面试地点在拉萨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
(七)考察及体检
对进入考察名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对其报考信息、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以及是否有社会负面记录、涉法涉诉、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安排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不安排二次复检。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参与招聘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法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资料的,一经查证,取消资格或成绩;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各环节未通过人员恕不一一通知。
(四)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根据需要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七)本次招聘政策最终解释权归由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
五、联系方式
招聘服务咨询邮箱:xzyczp@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891-6597224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29-88416622-693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
2023年5月12日
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面向全市招聘公证员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日喀则市司法局党组研究,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证员助理职责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在公证员指导下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辅助公证员从事公证业务及相关事务性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制作谈话笔录;收集、核对资料、整理档案;参与外出调查取证、保全证据,承担记录工作及必要的录音、录像、照相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能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证工作,善于沟通协调,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公证工作需要。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专业背景人员优先)
4.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员不列入聘用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应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材料:《日喀则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2寸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5月17日
4.报名地点: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18:0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报至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四楼党建会议室(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中路11号),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事宜
1.资格审查: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3.联系人:孙海伟18689023660;米玛卓玛 18389085787
四、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司法局相关科室(单位)组织,面试由市司法局政治处组织。
(一)笔试(占70%)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划定面试人员名单:由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占30%)
1.面试工作由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日喀则市司法局、日喀则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等,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电话通知。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
2.正式聘用后待遇由合同工资+业绩考核奖组成,每月约7000-7500元。以上工资包括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费用。
3.按规定缴纳费用在日喀则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就餐。
4.住房自行解决。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八、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十、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审批期满后,本人书面汇报总结,由日喀则市司法局政治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
十一、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日喀则市司法局同意;
3.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聘用合同》条款追究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举报监督电话:0892-8822994(日喀则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日喀则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1日
日喀则市司法局面向全市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充实人民调解力量,打造专业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市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市司法局具体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属编外聘用人员。
三、人民调解员职责
主持调解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及其他民间矛盾纠纷;协助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心(日喀则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做好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拥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2.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爱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有调解特长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列入聘用范围。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材料:《日喀则市司法局招聘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2寸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5月17日
4.报名地点: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18:0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报至日喀则市珠峰公证处四楼党建会议室(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中路11号),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事宜
1.资格审查: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3.联系人:拉巴加布17740723334;索朗平措 18289093181
六、考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司法局相关科室(单位)组织,面试由市司法局政治处组织。
(一)笔试(占70%)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划定面试人员名单:由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原则上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占30%)
1.面试工作由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日喀则市司法局、日喀则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等,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电话通知。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
2.正式聘用后待遇由合同工资(5940元)+以案定补补助组成。以上工资包括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费用。
3.按规定缴纳费用在日喀则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就餐。
4.住房自行解决。
八、政审
参照公务员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九、考察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十、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十二、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审批期满后,本人书面汇报总结,由日喀则市司法局政治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签一次。
十三、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日喀则市司法局同意;
3.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聘用合同》条款追究责任。
十四、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日喀则市司法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举报监督电话:0892-8822994(日喀则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日喀则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1日
西藏雪域天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西藏雪域天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系区政府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全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代建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城市更新、康养产业、特色小镇开发、科技创新及环保产业的管理运营;产业收购;资产处置及重组。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专业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计划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 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 熟悉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及3年以上任职经历,熟悉国家行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4. 年龄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5. 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任职资格
具体任职资格详见《西藏雪域天创招聘人员岗位说明书》(附件1)。
三、 招聘程序
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背景调查、实施聘任等阶段。
四、报名要求
1.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
2. 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西藏雪域天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3)近期正面一寸标准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等。
3.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将相关报名材料放置在同一个文件夹内(请扫描成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并进行压缩后发送至xzxytc@163.com。
符合选聘条件且有应聘意愿的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五、相关待遇
正式录用后,根据公司用工需求及岗位签订合同,薪酬福利待遇面议。
六、其他要求
1.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咨询电话,接受报名人员咨询。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招聘资格。
2.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雪域天创将邀请有关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雪域天创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赵先生 0891-6906869,请在工作时间段(上午 9:30-13:00、下午 3:30-6:00)来电咨询。
监督电话:0891-6908788。
附件(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查看):
1. 西藏雪域天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岗位说明书
2. 西藏雪域天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应聘登记表
西藏雪域天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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