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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全程网办

2021年11月16日 09:16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责任编辑:德吉央宗 作者:邹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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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区住房公积金办理效率,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目前我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已实现全程网办。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获悉,目前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可通过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线上办理。职工登录平台后,可线上查询(首次登录前需注册)缴存明细、还贷明细等信息。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可通过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登录平台后即可查询,首次登录前需注册)、“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西藏住房公积金APP、支付宝小程序“西藏公积金”、西藏政务服务网以及12329公积金查询热线(0891-12329)进行办理。

记者了解到,我区缴存职工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结。单位登记开户办理可通过西藏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渠道进行线上办理,职工登录后先网上提交申请、上传材料,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实现业务办结。

同时,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登录后提交申请,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也可通过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实现全程网办。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提示,在线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登录西藏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后先网上提交相关资料,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实现办结。其中,个人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包括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均为三年内的)。团购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线上提交组织团购单位的相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或认购书和首付款凭证(均为三年内的)。

“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线上提交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和更名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均为三年内)。”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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