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鲜明提出,要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区党委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表明了区党委维护生态环境的坚强决心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坚定意志。
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大贡献”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我区拥有大江河大湖泊、大草原大湿地、大森林大雪山等生态资源的区位优势,深刻理解西藏生态环境在全国乃至世界生态格局中影响大、贡献大、责任大、价值大的内涵要求,努力把西藏建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发展试验地、自然保护样板地、生态富民先行地,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0%以上,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地市占比达到100%、示范县(区)占比达到20%以上。
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必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保护与发展协同推进,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树起来,把高原生态农牧业、绿色加工业、文化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建起来,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闯出来,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严格落实草原保护制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要全面强化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要全面实施生态富民工程,落实国家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完善森林、湿地、草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野生动物侵占草场资源补偿机制,让群众在参与生态建设中走上致富路、吃上生态饭。
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必须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领域,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切实保护好江河源和“亚洲水塔”;严格林草资源征占用、自然保护区设施修筑审批,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督察考核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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