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891-6325020

数字报系

移动端
您当前的位置:西藏新闻网 > 新闻

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2年02月16日 17:35    来源:雪域清风    
分享到:    

日前,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涛利用担任尼木县委副书记、县长,林周县委书记,拉萨市副市长,拉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董秀丽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隐私保护服务协议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