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芮怡星)为扎实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活动走深走实,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发生,近日,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市法院解决“事难办、话难听、脸难看、门难进”问题八条措施》。
据了解,此次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八条措施从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坚守司法为民宗旨;规范文明用语;履行门岗职责;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开举报方式;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强化日常监督以及强化责任追究等八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此外,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作风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或举报核查属实的作风问题,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并抓取典型曝光,直接责任人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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