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央金卓玛)为保障“四类药品”质量安全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今年以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区域的零售药店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
拉萨市市场监管局要求零售药店实行“四个必须”原则。入店购药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测体温、佩戴口罩;必须仔细询问用药人病症,并按照“四类药品”登记要求做好详细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可追溯;购药人员体温超过37.3℃的,必须询问并登记相关信息后按规定上报,并积极引导其到医院就诊;“四类药品”经营全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严禁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假劣药品。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