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阿旺晋美 杨柳 记者 德吉央宗)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了解到,自6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为积极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在中国人民银行日喀则市分行(以下简称“人行日喀则市分行”)的指导下,6月6日,中国银行吉隆口岸支行成功为口岸贸易经营企业——西藏金乌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标志着日喀则市首笔此类业务平稳落地。
人行日喀则市分行副行长李春江介绍,为了确保便利化举措的有效落地,人行日喀则市分行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首先,强化银行业务指导,建立了涉汇银行沟通联系机制,要求银行公示线下业务办理时间及网上受理渠道,并针对相关疑问进行现场解答。同时,人行日喀则市分行还安排人员现场演示了名录登记操作员赋权方式,确保银行经办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
其次,人行日喀则市分行明确了名录登记办理的时间期限,要求银行在6月1日后务必熟悉相关业务流程,随时为企业无障碍办理业务。此外,人行日喀则市分行还强化了名录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信息质量纳入银行数据质量考核。“这些措施在确保外汇服务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外汇服务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并促使银行更加关注政策效果的反馈。”李春江说。
下一步,人行日喀则市分行将充分发挥日喀则市外汇业务服务优势,进一步提升支付便利化政策覆盖范围,为边境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撑。“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日喀则市乃至整个西藏地区外贸业务的繁荣和发展,为当地经济的增长注入新的动力。”李春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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