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顺利施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自2月6日起,我区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火灾隐患“围剿”专项行动,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两个结合”强基础
为切实强化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夯实火灾隐患“围剿”行动基础,各地本着专门机构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消防宣传相结合的原则,不但从制度、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都作了具体安排,还组织公安、文化、安监、质监、工商、消防及社区居(村)委会、寺庙管理委员会等开展了深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单位自查活动。
据了解,自2月6日至今,各级政府领导共带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98次,检查单位1733家,参与人数达1070余人次,检查内容涉及到金融、通讯、供电、供水、交通运输等要害部门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社区和农牧区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山南地区乃东县拉裕花园格桑说:“以前,我认为家里不会轻易发生火灾,可是通过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我感觉火灾危险就在身边,必需时刻警惕!”
“四个阶段”细要求
为切实推进火灾隐患整改,我区将专项行动分成了组织部署、排查治理、重点监管、总结评比四个阶段,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任务和要求,并制定了分阶段考核和奖惩标准。各检查组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制定了分行业、分重点、分时段“拉网式”排查方案。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出租房及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燃放场所纳入了整治范畴。
区消防总队政治委员琼色告诉记者:“为切实增强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本着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紧之又紧的原则,进一步突出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细化了工作任务,加大了督导力度,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行动中,各地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确保执法内容全面,执法程序严谨。阿里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徐洋对记者说:“为了确保监督执法到位、法律文书到位、处罚措施到位、隐患整改指导到位,我们不但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联合检查方案,还将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了个人,全面细化火灾隐患整改要求。”
“六个一律”出真招
行动中,我区提出了“六个一律”的要求,即凡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凡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凡是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爆竹。
“‘六个一律’这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具体体现,必须严格执行。”昌都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尼玛乔说。因此,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始终严格按照这个标准,一家一家地查,一户一户地改,使“围剿”行动真正落到了实处。拉萨市夺底路派出所民警洛桑元旦说:“‘六个一律’不仅是对联合执法干部提出的要求,也在某些试图敷衍过关的业主心里架起了一条‘高压线’,大家都说这条‘线’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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