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支持广东、广西、青海等6省(区)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近期,江南南部至华南一带出现持续强降雨过程,“两广”地区遭遇今年“龙舟水”最强降雨过程,造成严重洪涝、地质灾害;6月16日,青海海西州发生6.3级地震,造成房屋倒损和人员伤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6月17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1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其中,一是预拨0.8亿元,支持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5省(区)开展洪涝、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预拨0.2亿元,支持青海省重点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地震灾害排危除险、应急监测等工作,推动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财政部要求上述6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发挥好预拨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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