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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来了

2024年02月04日 08:55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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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近日下发的通知,自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将试点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如何开展?主要利好哪些群体?怎样申请办理?

据记者了解,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部门将选择40%以内的本省地市启动试点。试点地市有需求的人员,持社保卡或电子社保卡,就可以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住院工伤康复以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这将极大解决工伤人员‘跑腿’报销医药费和垫资治疗等痛点。”河北唐山市一家大型机械制造公司工伤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职工出现重大工伤时,由于伤情复杂,伤者往往需要到一线城市救治。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得个人或企业先垫付,后期再凭发票审核、手工报销,有时甚至要将近一年才能到账。实行直接结算后,职工拿着社保卡就直接走工伤保险报销支付。

截至2023年末,我国基本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3亿人,达3.02亿人,同比增加1054万人。开展工伤异地就医结算,无疑将利好参保人员,特别是有利于更好维护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工伤风险相对较高行业职工的权益。

随着社会流动性增强,工伤异地就医结算的需求不断上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地区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先纳入住院费用,先期以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起步,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地区。

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确定直接结算协议医疗机构的数量,联通一家上线一家。各省份至少要确定一家协议康复机构和一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根据推进情况逐步增加。

跨省异地就医前,工伤职工要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经审核同意,具体手续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责任编辑:龙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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