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1月13日讯(记者 王雨霏)日前,西藏自治区药监局联合区人社厅、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藏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试行)》和《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国首个民族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据了解,该制度的施行,对推进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藏医药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区药监局将会同区人社厅加快推进藏药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工作,着力提高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水平,不断壮大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促进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输送人才。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