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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纠正违法行为并重

拉萨交警积极开展超标电动车退市宣传整治工作

2025年01月02日 10:0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记者 娄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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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市民讲解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的原因。

民警依法处理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

2024年12月,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2025年1月1日起,拉萨市正式启动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相关工作。1月1日,正值新规实施第一天,拉萨交警积极行动,全面开展宣传整治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超标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及乘客更容易受伤。”1月1日一大早,记者来到拉萨市林廓东路、北京中路等多个交通路口,此时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的民警正在路面上,对过往的电动车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立即依法进行处理。“我之前就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所以早早地就把家里的超标电动车妥善处理了。”拉萨市民扎先生告诉记者,“超标电动车的安全性不高,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都存在极大的威胁,所以还是骑乘合标电动车更安心。”

检查过程中,民警还在部分重要交通路口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位,搭建展板,向过往的市民和电动车驾驶者告知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的原因,讲解超标电动车退市处理相关流程,让广大市民群众更直观地了解骑乘超标电动车出现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强调遵守交通法规和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的重要性。拉萨市民曲女士告诉记者:“听了交警宣讲的交通安全知识,我觉得很有意义,以后我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记者了解到,按照《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1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拉萨市申领“白底红字”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及各类未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包括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国家标准,未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的,2025年1月1日起均禁止在拉萨市道路行驶。

为做好该项工作,拉萨交警“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开展宣传。线下,各交警大队深入辖区电动车密集路段,重点查处电动车涉嫌非法改装、骑行人员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处罚+教育”原则开展现场宣传教育;线上,拉萨交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交通宣传视频、拉萨市关于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的公告、超标电动车危害知识等内容,确保市民群众“知政策、清流程”,提高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此次行动,拉萨交警共依法处理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为26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民警赵泽慧表示,前期,拉萨交警通过线上的各类媒体平台以及线下的各宣传点已经开展了针对性宣传。下一步,拉萨交警将坚持力度不减、措施不减、宣传不减,持续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再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超标电动车上路,拉萨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赵泽慧说。

责任编辑:龙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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