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3月19日讯(记者 王超)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4年12月异地“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在成都、重庆、西安、咸阳落地实施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已累计发放异地贷款达2081.6万元。
据了解,异地组合贷款业务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我区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融资渠道。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享受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打破了以往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只能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的壁垒;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贷款部分由异地受托银行代为发放,按购房地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执行,解决了西藏本地银行与区外开发商合作的局限性,以及区内外政策不兼容等难题,实现在合作地市内购买优质楼盘贷款的全覆盖。
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科梁磊表示,该中心将继续扎实推进异地组合贷款工作,对购房需求较大的城市进行扩面,在提质增效上持续发力,在政策宣传上久久为功,以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推动我区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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