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没有放弃我,这次回访让我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拉萨市尼木县某干部在县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后,重新投入到乡村全面振兴一线工作中。尼木县纪委监委落实受处分干部回访机制,根据违纪性质、处分类型、个人表现等要素,将受处分干部分为三类管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受处分干部开展“每月一访”,对存在思想波动的受处分干部实行“季度跟踪”,对表现良好的受处分干部实施“年度评估”。
在具体实践中,尼木县纪委监委在处分决定宣布时同步开展心理疏导,案件查结后制定帮教方案,定期开展家访掌握思想动态,安排业务骨干结对帮扶,重要岗位实施“二次上岗”考核。
“我们把回访教育作为干部重塑的重要环节。”尼木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栾天介绍,当地通过建立“组织部门+所在单位+纪委监委”三方联评机制,动态记录干部思想转变、工作实绩等指标,将回访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让受处分干部有机会改过自新。
(转载自《人民日报》2025年5月26日第13版 人民日报记者 琼达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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