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拉萨河南岸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
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就拉萨河南岸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保护范围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拉萨河拉萨市城关区段南岸起止地点为:城关区-堆龙德庆区界,长度31.47km,管理范围为堤防外30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外50m。其中:拉萨河南岸山丘段(顿珠金融城以东,鹏矗隧道以西)河道管理范围线调至原318国道外缘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拉萨河南岸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pdf
关于我们 丨联系我们 丨集团招聘丨 法律声明 丨 隐私保护丨 服务协议丨 广告服务
中国西藏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新闻网丨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朵森格路36号丨邮政编码:850000
备案号:藏ICP备09000733号丨公安备案:54010202000003号 丨广电节目制作许可证:(藏)字第00002号丨 新闻许可证54120170001号丨网络视听许可证2610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