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拟认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相关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拉萨市文化和旅游局景区评定领导小组按程序完成综合评定,以下4家景区已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
一、拟认定景区名单
1.城关区吉本岗艺术中心景区
2.堆龙德庆区雄巴拉曲景区
3.林周县神秘树林景区
4.林周县吉隆营地景区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景区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或传真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llslfjzyk@163.com;
传真:0891-633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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