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公职人员诈骗案。被告人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图为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身为公职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虚构编造为被害人承包项目疏通关系、为自己升迁提拔“走动关系”、因被调查需要“平事”等虚假信息,多次骗取被害人钱款。被害人受其蒙骗,误认为吴某可提供人脉资源、帮助承接项目,或因担心吴某被调查后钱款无法收回。被害人先后多次向吴某转账,累计被骗金额128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评判被告人吴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立功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前,阿里地区政法系统正在开展以案促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公开此案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研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深挖根源,切实将案例教训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将以案促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筑牢思想防线、提升队伍专业素养。
法官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在涉及大额资金往来或所谓“内部资源”“特殊关系”等承诺时,务必提高警惕、审慎判断,切勿因轻信或贪图便利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终究难逃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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