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代偿申报公告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1、2022届非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在乡镇基层就业、特定范围医疗机构就业、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等符合条件人员(须在服务期满后2年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乡村振兴类专干(含科技专干、医疗专干、教师专干),需提供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参照基层就业申报。
3.拉萨市中职毕业生与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二、申报时间
3月25日—4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工作地所属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重要提醒
1.单位审核意见:某(姓名)同志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我单位工作,情况属实(基层就业注明身份类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时间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
2.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某同志自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单位工作,情况属实。
3.县(区)教育局初审意见:经审,某同志某年某月毕业于某大学某专业,非部属高校,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共多少元(本专科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单位工作,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4.申请表除本人签名、审核意见外手填无效,且申请表及材料复印件须内容清楚、整洁、平整、无涂改或手写痕迹。
五、其他事宜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藏教厅〔2018〕163文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城关区教育局:亚古 0891-6363362
堆龙德庆区教育局:次旦拉姆 0891-615048
达孜区教育局:次仁玉珍 0891-6142114
柳梧新区社会事业局:斯郎拉姆 0891-6855046
当雄县教育局:旦增赤列 0891-6112959
尼木县教育局:格桑 0891-6172210
林周县教育局:柏明 17789909619
曲水县教育局:米玛琼达 0891-6162150
墨竹工卡县教育局:次仁旺堆 13398005415
文创园群众服务中心:穷达 1808990196
特此公告。
附件:
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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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藏自治区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所需材料(自主创业)

3.西藏自治区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所需材料(企业就业)

4.西藏自治区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所需材料(基层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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